轉載自《焦點訪談》
央視網消息(焦點訪談):您有沒有聽說過這樣的怪事:一名普通的貨車車主,花了十幾萬元,買臺輕型貨車準備跑運輸,車輛買好了,手續也辦好了,但這車不能拉貨,因為它在空車狀態下,就是什么貨都不拉,就已經接近甚至超過全車的荷載了。這樣的車上路后可能隨時面臨著處罰,這是怎么一回事呢?來看記者的調查。
今年38歲的李文雄老家在陜北,今年年初,他到了西安,在朋友建議下,買了臺貨車開始跑運輸,可跑了一段時間后李文雄才發現,自己干的是件鬧心事。他說自己的心態就是:“做賊做賊做賊。開車到了十字路口,離遠遠的就東張西望。”
跑運輸原本是件正經事,怎么成了做賊呢?李文雄說,問題出在這臺貨車的重量上。他買的是輕型貨車,這種車型車廂長度必須限定在4.2米以內,可以懸掛和普通轎車一樣的藍牌,所以業內又把這種車叫做4.2米藍牌輕型。按規定,輕型載貨汽車除了限定長度,還限定總質量也就是車貨總重,最多不能超過4.5噸,具體到李文雄的這款貨車,車門和行駛證上都標注著總質量4495公斤,也就是說,這款車裝上貨物后,車貨總重不能超過4.495噸。但李文雄說,這標注完全是個幌子:“這個車自重,實打實地自重4.2噸,車貨總限重是4.495噸,減去4.2噸,只能拉300公斤,這車駕駛室核載3個人,坐上兩個人的話,不好意思,(超載)。”
不過記者注意到,李文雄車輛的銘牌和行駛證都顯示,這臺貨車的整備質量,也就是自重是2.565噸,怎么李文雄說實際自重4噸多呢?面對記者的疑問,李文雄開著空車,隨機找了一處磅站。
稱重顯示,貨車空車實際自重達到了4.32噸,并且這次稱重還只是在油箱半滿的狀況下。李文雄說,上路跑運輸時,油箱裝滿是70公斤,水箱200公斤,這樣算下來,即使一公斤貨物不拉,就已經超載。
遇到這一窘境的不只是李文雄,西安市的另一位車主王向東,他2018年年底購買的藍牌輕型貨車,貨車車門和行駛證上標注的車貨最高總限重都是4.495噸,實際重量是5.8噸,已經超了1.3噸。這臺貨車合格證和行駛證上標注的自重都是2.72噸,然而實際自重卻達到了5.8噸,同樣是標注和真實狀況不符。
采訪期間,記者正趕上王向東又購買了一臺新的藍牌輕型貨車——陜西當地企業生產的軒德X9自卸車,合格證顯示,車輛自重2600公斤,但實際重量也遠不止于此。
既然車輛自身載重有問題,那么車主們為什么還要購買這樣的車輛呢?車主李文雄說:“藍牌好處一個就是車小,靈活自由,進城方便,適合城配。第二個就是費用低。”
原來,和懸掛黃牌的中重型貨車相比,一些城市市區對藍牌輕貨不限行。2019年1月1日開始,國家交通部門取消了藍牌輕型的貨運從業資格證和車輛營運證,并且司機只要有小型轎車駕照就可以駕駛,這些都是這種輕型藍牌貨車的優勢。數據顯示,2018年全國輕型貨車銷售量將近40萬臺,2019年第一季度,銷量同比增長10%以上。
我國對汽車生產實行產品公告管理,車輛生產必須按照公告數據嚴格執行。以王向東新購買的這臺陜西當地出產的德軒X9自卸車來說,實際重量6噸多,那公告重量是多少呢?記者進入相關系統查詢,上面顯示的車輛自重和合格證一致,都是2600公斤。中國汽車流通協會的專業人士告訴記者,這種輕型貨車原本的定位是運送日用百貨、家電等輕量化貨物,所以規定自重較低。但為了搶占運輸市場,眼下部分汽車制造企業在實際生產中違背公告,通過加重車輛,提高車輛載重能力,以便多拉貨。
中國汽車流通協會汽車市場研究分會秘書長崔東樹認為:“公告是完全合法和有效的。但是在實際生產過程中,在整車廠生產和改裝過程中,是不是又增加了一些特殊的實用化的功能和配置,導致它的重量不一定完全還是2.6噸的狀態。”
原來,這種車根本就不是用來拉重貨的,車輛出廠時自重就超限是汽車生產廠家的違規行為。那么監管部門是如何看待這樣的現象的呢?合格證顯示,生產這款自卸車的企業位于陜西省寶雞市,記者來到了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。
陜西寶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科一位工作人員表示:“備案的時候是車輛基本配置,最簡單的配置,但是按照這個最簡單的配置,生產出來可能沒人要,所以它就升級了,把鋼材加厚,把一些什么配置都給加上,加上以后整車重量就上去了。對他們來說,這反而成本增加了。但按公告生產出來沒人要,整個生產廠家,所有的載重汽車,都是這個現象。”
除了生產制造,車輛注冊、登記環節,相關法規對機動車技術參數也有著明確要求,公安部門2012年修改發布的機動車登記規定明確指出,機動車的有關技術數據與公告數據不符的,不予辦理注冊登記。然而這些標注自重和實際自重不符的車輛,車主又是如何辦理注冊登記和上車牌的?
按照車主的說法,其實在買車的時候雙方都是心照不宣,車主掏錢,銷售人員負責上牌。以王向東來說,在購買這臺德軒X9自卸車輕型貨車時,除了正常車款外,還交了2500元作為上牌費用。
記者在西安最大的輕型貨車銷售市場隨機采訪,所接觸的銷售人員都對上牌給出了承諾。
成都某輕型貨車銷售人員告訴記者:“人家放得松了,讓你星期六可以上線,不像別的周一到周五上線,星期六上線,星期一把牌子給你上去。”
為什么是星期六上線檢測,銷售人員并沒有透露。事情真如他們所說嗎?記者決定跟隨王向東實地調查。取回新車后10天左右,銷售人員打來電話,要求王向東4月27日上線檢測,并表示已經把所有材料交給了中介人員,協調好了關系。果然,這天是星期六。一大早,王向東來到了銷售人員指定的檢測站——陜西永智機動車檢測站。門口早已排起了長隊,都是和王向東車輛類似的藍牌輕型貨車。王向東打通了中介人員的電話,過了一會兒,中介人員又打來電話,王向東把車開進了檢測站院內,一名穿著工作服的男子迎了上來。
在確認過車主名字和車架號基本信息后,這名男子把一份材料留下后就離開了。打開材料,記者和王向東都吃了一驚,原來,這是一份早已填好的檢驗單,整備質量也就是自重一欄,填寫的是2600公斤,日期是4月26日,比檢測日期早了一天。按規定,機動車要注冊登記,就必須經過車輛檢驗,載貨汽車的整備質量也就是自重,屬于必檢項目。然而,在陜西永智機動車檢測站,根本沒有任何檢測,王向東就拿到了檢驗合格記錄單,并且還是一份早產的合格單。
初檢過后還有復檢。4月29日,記者和王向東再一次來到檢測站的復檢查驗區。對于車有點超重,陜西永智機動車檢測站查驗員吳廣龍說:“我不管重量,我這只管外觀,重量你們已經查過了。”
初次查驗造假,復檢又不查驗重量,就這樣,貨車順利通過了所謂的檢測,拿到了車牌和行駛證。按規定,對檢測機構,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要通過遠程審核、現場抽查、檔案復核等方式進行監督檢查。一位曾經在陜西某檢測站負責技術工作的知情人告訴記者,通常情況下,檢測機構周六日本應休息,選擇這樣的時間為問題車輛上牌,實際是監管部門和檢測機構達成的默契。
生產環節監管缺失,貨車車主和銷售人員心照不宣,檢測機構公然作弊,讓這些問題車輛行駛上了公路。然而,先天就存在的空車超重問題,讓這些車輛時刻面臨著處罰。就在采訪期間,王向東原來購買的這臺輕型汽車,因為超載被交警查獲。
原來,王向東的這臺貨車,按規定只能拉1.58噸貨物,但交警查獲時,他的車拉了將近14噸貨物,嚴重超載。
交了罰款,王向東駕駛著這臺空車就超載的貨車繼續上路,對他來說,只能通過繼續多拉快跑才能彌補損失。超載、處罰、再超載,貨主們每天就處于這種惡性循環當中,對車輛自身和道路安全,也構成了巨大威脅。
貨車車主李文雄說:“不標載的情況下,一個是上路經驗不足,再一個就是說,對車的把控性把控不住,一年兩年的C本的話,對這個貨車車輛沒有把控能力。”
專業人士告訴記者,像藍牌輕型這樣,實際重量高于公告重量,違規生產和上牌的車輛,業內人士稱為“大噸小標”,部分車企將輕卡具有超載能力作為賣點,出廠之前就已經超過了噸位限值,這是行業內公開的“秘密”,并由此滋生了偽造數據、違規上牌的灰色利益鏈,要想解決這一問題,既要加強對車輛生產企業的管理,也要加強車輛注冊登記階段的監管。
空車就超載,這看起來不可能的事,卻存在不是一天兩天,也不是一個兩個個案。客觀說,對載貨汽車,從生產制造、登記注冊到上路運輸各環節,國家都有著一系列的法規、制度和標準,其首要目的就是要保證安全。然而在利益面前,一些車企卻把安全拋到了腦后,制度成了空文,監管成了擺設,公告、檢測等環節成了走過場、糊弄事。解決這一問題,需要各各個環節聯動:車企不鉆空子打擦邊球,不違規生產,注冊監管部門嚴格執法不留可乘之機,車主不心存僥幸嚴格守法。只有這樣,我們路上的安全才有保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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